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6100095-1.aspx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0日電)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3月間查獲毒品案,循線偵查發現男子涉嫌租用商辦大樓租賃儲物櫃藏放毒品,警方今天表示,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3月間偵破一起毒品案,為追查毒品來源成立專案小組持續偵辦,5月底前往北屯區等地搜索,當場查獲侯姓男子所有的自小客車內及商辦大樓租賃儲物櫃內毒品咖啡包80包(含袋重約362.8公克)、第三級毒品梅片91粒、磅秤1組、分裝袋等贓證物。
警方表示,侯男到案後坦承持有、施用毒品,但對販毒一事避重就輕,還說是遭他人陷害誣陷,卻對自己持有大量毒品、磅秤、分裝袋等贓證物無法合理解釋,經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編輯:施燕飛)10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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