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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6日電)礁溪天主堂部分建物今天清晨在未經申請許可下遭拆除,宜蘭縣府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制止,除予以開罰外,上午張貼公告將建物列為「暫定古蹟」。
宜蘭縣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礁溪天主堂依文資審議程序目前暫屬列冊追蹤狀態,上午部分建築物遭拆除,縣府立即派人前往制止,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2項「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將建物列為暫定古蹟,並緊急召開文資委員會議處理後續事宜。
縣府表示,由於拆除單位未依法申請拆除許可就自行施工,違反建築法第86條規定,縣府建設處會依法開罰,另考量後續處置並避免建築物進一步遭受破壞,也將請警局配合增加巡邏人力。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受訪表示,待全案釐清後會請文化局重新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處理,近日內他也會去了解,之後再統一對外說明。
根據文化局資料,天主教遣使會荷蘭籍和振華神父於1966年購地興建礁溪天主堂、辦公室、神父宿舍等建築開啟天主教在礁溪傳教工作,1966年起羅文思神父擔任礁溪天主堂本堂神父,開始在礁溪、頭城等地挨家挨戶尋覓患小兒痲痺症的孩童。
經與家長溝通後,神父們開始帶著或揹著患小兒痲痺的孩子,平均每週一次搭清晨4時50分頭班火車北上到台大醫院、振興醫院等看診,直至1971年文聲復健院興建啟用前,礁溪天主堂內的簡易隔間,用來作為孩子手術後之定期復建場所。
1968年頭城仁愛修女會修女們,在礁溪天主堂左前側興建3間教室,設立「慈惠幼稚園」,讓礁溪的年輕媽媽們,在幼童獲得照顧下得以出外安心上班。
文化工作者葉永韶指出,去年11月縣府曾召開會議,會中表決通過將礁溪天主堂登陸為「歷史建築」,但縣府遲遲不公布,5月底「暫定古蹟」失效,縣府也沒有展延,才會變成現在的局面,這種事情怎麼會在以文化立縣的宜蘭發生,讓大家感到十分痛心和錯愕,他開玩笑說:「我要離開這個地方。」(編輯:李錫璋)1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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