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809120135-1.aspx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今天指出,有民眾新購筆電使用一小時後,有關節疼痛現象,呼籲電腦產品應標示電磁波;經濟部標準局說,不管筆電的材質,電磁波標準都一致。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辦公室主任粘麗玉、常務理事吳麗慧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消費者要買低電磁波的電腦,要求標示電磁波」記者會。
粘麗玉說,最近接到民眾陳情,買了新電腦,「使用一小時後,竟然手關節就開始痛」,把手抽離電腦鍵盤後就不痛;她要問,相關主管機關有沒有筆電的電磁波管制標準,並呼籲環境保護署應訂定家戶室內電磁波安全標準。
吳麗慧表示,協會實測兩個廠牌的筆記型電腦,如果沒有上網的話,電磁波不高,但如果電腦開啟飛航模式,電磁波卻持續超過1000微瓦/m2以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要求電腦產品標示電磁波。
吳麗慧也說,新的筆電越來越輕薄,採用比較塑膠的材質,「防電磁波功能會不會比較差,我不曉得」。
出席記者會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科長林良陽表示,檢驗局從民國86年起管制資訊產品電磁輻射干擾至今20幾年,引用的標準都是一樣的,「筆電不管使用什麼樣的材質,都要使用相同國家標準去要求」,早期可能用金屬材質去屏蔽電磁波,現在為了輕薄,可能塑膠材質內部會有噴漆去隔離電磁波,只要經過標準局檢驗合格的筆電,「基本上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簡任技正吳銘仁說,目前流通在市面上的產品都符合規範,民眾有任何疑慮都可提出,必要時NCC會提供檢測服務;環保署空保處高級環技師林怡君說,如果針對室內電磁場希望環保署訂定長期的一個指引,環保署會研議。(編輯:鄭雪文)1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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