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9120375-1.aspx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2日電)行政院力拚APG第三輪評鑑,明天行政院會將討論修正洗錢防制法與資恐防制法,以加強律師、不動產經紀業者、銀樓等非金融機構的內控機制;並盼2法案能列為立院最優先法案。
台灣將於11月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第三輪評鑑,為加強防制洗錢,明天行政院會將討論洗錢防制法與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
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規定,金融機構及指定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包括銀樓、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者,以及律師或會計師為客戶進行不動產交易或管理金錢與資產時,應依業務規模,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內控機制包括指派專人負責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定期更新防洗錢及打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等。
洗錢防制辦公室官員舉例,像是律師若為客戶進行不動產買賣、企業併購等業務,就要先做風險評估,如買受人是誰、是否為高知名度或洗錢高風險人物、金流是否經過洗錢高風險國家、交易有沒有洗錢風險等。
洗防法草案規定,若未依規定建立內控與稽核制度,可對金融機構開罰新台幣50萬到1000萬元;對指定的非金融事業與人員,可罰5萬到100萬元。
在資恐防制法方面,官員指出,由於立法宗旨在於遏止對恐怖活動、組織、分子的資助行為,為避免制裁管制對象利用陳述意見的時機脫產,草案新增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在指定制裁名單前,可視情況決定是否給予制裁對象陳述意見的機會。
官員舉例,運油資助北韓的油品商人陳世憲,今年1月遭法務部依違反資恐防制法及聯合國安理會制裁決議開鍘,凍結陳世憲及其兩家境外公司資產;陳世憲在被指定為制裁對象前、進行陳述意見的時間內,就產生可能趁機脫產的疑慮。
行政院官員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14日中午將與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黨團幹部、立委開會,協調本會期優先法案。攸關APG第三輪評鑑的洗錢防制法與資恐防治法修法草案,行政院盼能納入「最優先法案」,儘速完成修法。(編輯:楊凱翔)1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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