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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30日電)中國大陸開放台灣民眾申領居住證,陸委會今天表示,申領居住證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過可能存有諸多風險,政府還需進一步研議。
8月16日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公布開放台灣人申領居住證,預計9月1日生效實施。
距離生效日兩天,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根據相關辦法,申辦居住證的民眾無須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者,尚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的規定,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
不過,邱垂正說,居住證是中國大陸一連串名為惠台、實為利中的統戰作為,對台灣人員赴陸有較長居留時間者,給予類比公民身分的編碼,是片面進一步「內國化」政治意圖作為。
邱垂正表示,申辦居住證可能涉及兩岸權利義務衝突問題,提醒民眾多加注意。包括社福資源重複配置,且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利益,目前,政府也在研議評估是否需要修法,如要求申領者返台進行申報登記,及限制其擔任較敏感公職,以維護國家安全。
此外,邱垂正稱,陸方目前正在修正個人所得稅法,未來持有居住證的台灣人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課稅,可能增加稅務負擔。不過,邱垂正也說,目前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與居住證的關聯還未成為既成事實,但陸委會本於服務,應向國人提供各種風險可能。
他還說,陸方稱領有居住證可享有社會保險等福利,但中國大陸社保存在監督不周、貪腐,甚至基金操作不佳問題,不僅保費負擔較台灣重,也有無法給付結算的問題,看似增加福利,實則可能增加負擔。
邱垂正再補充,小說家歐威爾描述的警察國家全面監控,在中國大陸已經發生,申請居住證要提供指紋資料,未來國人行為動態恐遭蒐集掌握。(編輯:朱建陵)1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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