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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北京16日電)中國大陸今天宣布,9月1日將正式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居住證採18碼,與中國大陸身分證相同,用於在陸「證明身分」。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6日上午舉行記者會,中國公安部副部長侍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龍明彪出席,並作上述宣布。
侍俊首先宣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將在9月1日生效,在中國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據本人的意願,可以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證或者5年期台胞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
龍明彪則表示,台灣民眾申領居住證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也不需要放棄台灣戶籍。「目前在台灣享有的相關權利義務也不應該受到影響」。
他補充道,居住證用於「在大陸證明身分」,採用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製作技術標準,使用18位身分證號碼,確保中國大陸社會公共服務系統識讀身分證的設備都能識讀。
對於居住證與台胞證的不同,龍明彪表示,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是台灣民眾來往大陸的旅行證件,也是出入大陸的唯一證件,居住證則不能用於出入大陸。
關於港澳居民居住證,黃柳權表示,其中登載「公民身分號碼」資訊,香港澳門居民公民身分號碼、地址碼分別使用810000、820000,這是中國大陸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分號碼,而且是按照國家標準來編制,與大陸其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編制。(編輯:周慧盈)1070816
陸發台人居住證 陸委會:民眾應防監控風險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16日電)中國大陸將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陸委會今天表示,陸方近年加強全民監控技術,「居住證」對於有意赴中國大陸就業或就學的台灣民眾,可能會產生一定的風險。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陸方針對台灣民眾赴陸求學、就業,之前已推出31項對台措施;甚至部分省市針對台灣居民,也推出市民同等待遇措施。這些都是陸方持續推動對台統戰措施的一貫做法。
他說,陸方這次擬推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是其同等待遇統戰措施的一環。
邱垂正指出,目前台灣民眾赴陸生活,陸方核發的是暫住證,有關「暫住證」與「居住證」的區別,以及申領「居住證」與在陸設籍有無實質差異,陸委會將待具體辦法公布後進一步瞭解。
他也提到,中國大陸政府近年建置「天網」工程,監控攝影機遍佈城市,以掌控城市中的人車蹤跡,透過監控系統,中國大陸官方恐已握有超過10億人的臉部辨識紀錄。一旦發現秩序挑戰者,即啟動監控與追尋裝置,透過自動人臉識別技術記錄違規行為,並與「社會信用體系」結合,全面對民眾進行監控。
邱垂正說,這次陸方宣稱「居住證」採用與居民身分證相同技術標準製作,對於有意赴中國大陸就業或就學的台灣民眾,可能會產生一定的風險,民眾應多加注意。
他表示,陸委會相信在陸求學、就業的台灣民眾都會珍惜在台灣民主、自由環境當中的成長經驗,陸方核發「居住證」的統戰拉攏策略,並不會影響台灣人民對這塊土地的熱愛與認同。政府仍將致力推動兩岸交流正常、有序發展,維護台灣自由、民主體制與民眾安全福祉。(編輯:楊昇儒)1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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